2006年11月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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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城 副局长不缉私反通私领刑
余春红 鹿法 鹿检

  为走私犯罪分子通风报信,帮助走私人员逃避处罚,这是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原副局长彭兴光的所作所为(本报曾作详细报道)。昨天,温州鹿城区法院一审以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受贿罪,决定对彭兴光数罪并罚,执行有期徒刑6年。据法院审理查明,彭兴光多次向鹏裕公司负责人叶鹏(另案处理)透露其被海关调查的消息,还提醒其销毁证据。叶鹏则送与彭兴光价值3.4万元的物品以示感谢。
  (余春红 鹿法 鹿检)